茂名政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茂名市化州国道G207线南盛至塘岗岭段预防性及修复性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来源: | 作者:政伟 | 发布时间: 2024-05-02 | 9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MZW-2024-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化州国道G207线南盛至塘岗岭段预防性及修复性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工期、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工期:合同签订发开工令后4个月内完成;

工期更正为:合同签订监理签发开工令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

原采购文件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施工合同施工队进场监理签发开工令后,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预付款合同价总额的30%。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办法:开工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 扣回开工预付款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扣完;

2期:支付比例55%,工程计量按月计量,最低计量费用不得低于合同价的10%,工程量进度完成90%,支付合同价总额的85%

3期:支付比例12%,工程交《竣》工验收后,并向采购人、监管单位提交完整的交《竣》工验收资料经财政审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完结算金额后支付结算价总额的97%

4期:支付比例3%,余下3%作质保金,保修期1年服务结束后,支付至结算价总额的100%

现付款方式更正为:1期:支付比例30%,签订施工合同后,采购方收到等额凭证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总额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办法:开工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80%时扣完;
2期:支付比例55%,工程计量按月计量,最低计量费用不得低于合同价的10%,工程量进度完成 90%,经工程监理和采购方确认,采购方收到等额凭证资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总额的 85%
3期:支付比例12%,工程交(竣)工验收后,并向采购人、监管单位提交完整的交(竣)工验收资料经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完结算金额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价总额的 97%
4期:支付比例3%,余下3%作质保金,保修期1年服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结算价总额的 100%;

原采购文件履约保证金:收取

收取比例:10%,说明: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合法的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向发包人提交,提供履约担保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担保期限为合同工期。因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履约担保到期前15天内办理延期履约担手续。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现付履约保证金更正为:不收取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2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化州市公路事务中心

地  址:化州市河西北岸北凉西路

联系方式:06687313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茂名政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化州市鉴江开发区鉴江西三路雄伟商务大厦20楼02室

联系方式:06687362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金珍

电  话:06687362848

茂名政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2日